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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工程(新粤浙管道)水土保持方案通过技术评审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9日 点击数:

    2013年6月16~18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中国石化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工程(新粤浙管道)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会,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刘震司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心郭索彦主任主持了会议。 
  刘震指出,编制和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是《水土保持法》规定的“三同时”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国石化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要求。本项目方案编制工作扎实,设计理念有所创新,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针对性强。技术评审工作安排周密,评审专家和代表认真负责,提出了针对性强的评审意见。 
  刘震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技术评审单位要继续做好方案的技术审查工作,严格要求,把好技术评审关。二是建设单位要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工作,工程施工中要落实好水土保持措施,并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等工作。三是沿线流域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好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 
  郭索彦主任在总结会议中要求,方案编制单位要按照这次会议评审意见做好方案的修改完善工作,建设单位要组织工程可研编制和方案编制单位,做好主体工程设计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的协调,确保水土保持方案的指导性和合理性。 
  中国石化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工程(新粤浙管道)是一项特大型管道建设工程,包括1条主干线和5条支线,线路全长8298公里,其中干线长4927公里,准东支线长126公里、南疆支线长862公里、豫鲁支线长966公里,赣闽浙支线长989公里,广西支线长428公里,涉及新疆、甘肃、宁夏、陕西、河南、山东、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西、广东等13个省(自治区)、58个市(地、州)、166个县(市、区)。管道干线设计压力12兆帕,年设计输气能力300亿立方米。 
  水土保持方案由北京华夏山川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牵头,联合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编制,包括总报告和1干5支6个分报告。评审会议前,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组织专家于2012年10~11月分3个组进行了现场查看。会议分6个组对6个分报告书和总报告书进行了评审,水利部长江、黄河、珠江、淮河、海河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黄委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沿线13个省(自治区)水利厅,建设单位、主体可研编制单位和方案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了15名水利部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经认真讨论,同意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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